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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档案 | HW11精(蒸)馏残渣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11精(蒸)馏残渣来源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炼焦、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环境治理等行业,主要是在精(蒸)馏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或残余物等,如酸焦油、焦油渣等。
精(蒸)馏残渣的危险特性有急性或浸出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且其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随意排放可能会发生化学性污染和生态污染。化学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可能会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并影响植物生长。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化学品,在土壤中存留时间长,透过表层土壤可渗透如地下水系统,引起水质下降,对人畜生命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
表1 HW11精(蒸)馏残渣危废代码
目前,我国针对精(蒸)馏残渣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焚烧处理、填埋和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例如,低温煤焦油中含有较多的液态烯烃,可以用合适的馏分来制造润滑油或经磺化制造洗涤剂。废煤焦油的资源化利用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 煤焦油资源化利用技术流程图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精(蒸)馏残渣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如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2010)》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蒽油等,则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表2所示)。
表2.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部分)